淄博市張店區18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示
淄博市張店區18號地塊位于淄博市張店區房鎮鎮魯泰大道北側、銘波路以南,地塊總調查面積為62479m2,合93.7185畝,地塊中心坐標為E:117.997968°,N:36.849827°,地塊東至天乙村林地,西至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區分公司,南至魯泰大道,北至銘波路,現土地使用權人為張店區房鎮鎮天乙村。
地塊內西側區域2010年之前為農田,2010年至2015年閑置,天乙沙場2015年建立,2015年至2019年地塊內西側其他區域閑置,2019年淄博凱豐建材有限公司建立,2019年至今閑置區域陸續種植桃樹、核桃樹等樹木;地塊內中心部分2010年之前為農田,2010年至2019年閑置,2019年至今為林地;地塊內東側區域2004年至2009年為石灰廠,2010年至2019年閑置,2020年建造臨時居住簡易房。根據《淄博新區ZD04-04-03-01地塊規劃預條件附圖》,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要求,2023年7月,淄博市國土資源保障中心委托我單位針對18號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接受委托后,我單位立即成立項目組,制定調查工作計劃,根據國家技術導則規定開展工作,進行了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工作,項目組根據地塊內及周邊污染源分布、地塊內水文地質條件并結合地塊現狀制定了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樣調查工作計劃。
本次調查共設置11個土壤點位(包含1個對照點位),共取到土壤樣品44組(不含平行樣)。檢測指標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與管制值45項基本項目+pH+石油烴(C10-C40)、水溶性氟化物48項。其中檢出因子為:pH、汞、砷、鎳、銅、鎘、鉛、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烴(C10-C40)9項均未超標,其余檢測因子均未檢出。檢測數據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以及其他相關地方標準中第一類用地標準中的篩選值。
本次調查共設置4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包含1個對照點位),共取到地下水樣品4組(不含平行樣),檢測指標包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表1常規指標(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標除外)及多環芳烴、石油烴(C10-C40)共44項。檢測結果顯示,檢出的污染物除渾濁度、總硬度、硫酸鹽外均未超出GB/T 14848-2017中的IV類水標準及相關地方標準。
綜上,淄博市張店區18號地塊土壤檢測數據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不屬于污染地塊,滿足當前用地規劃和安全利用的要求,無需進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