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東新城項目地塊土壤污染調查公示
東營魯寧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東新城項目地塊位于廣饒縣稻莊鎮盛通路以北、陽光路以東、行政路以西,地塊中心地理坐標E118.499045°,N37.054635°(國家2000坐標系經緯度投影),地塊總面積75800平方米。地塊東側為農田,北側為閑置地,西側為稻一村,南側為湖東酈城小區。該地塊2014年前為稻莊一村農用地,2014年開始閑置,2017年地塊部分區域被道路修建施工隊利用一年,作為臨時辦公場所,2017年之后閑置,于2019年底由東營魯寧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競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規劃用途為住宅用地。目前地塊內湖東新城項目樓盤已開始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湖東新城項目地塊原為農用地,現用途變更住宅,為查清地塊污染狀況,確保地塊及周邊居民人體健康安全,為地塊后續的使用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和數據支撐,2020年8月,東營魯寧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我單位對湖東新城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我單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工作組,制定工作計劃,根據國家技術導則規定開展工作,進行了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工作,識別出特征污染物6項(石油烴(C10-C40)、鉛、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根據項目污染物情況,制定了土壤及地下水布點采樣方案,并進行了土壤及地下水采樣分析等工作:
本次調查共設置7個土壤監測點位(包含1個對照點),采集土壤樣品24個(包含3個平行樣),檢測指標共計47項,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基本項目45項,以及pH、石油烴(C10-C40)。檢出重金屬及無機物7項(銅、鎳、鉛、鎘、砷、汞、鉻(六價)),石油烴(C10-C40)1項,本次調查土壤樣品的檢出的污染物均未超過本地塊土壤評價標準,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本次調查共設置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包含1個對照點),采集地下水樣品4個(包含1個平行樣),檢測指標共計39項,包括(GB/T 14848-2017)常規35項,以及石油類、二甲苯、苯乙烯、乙苯。檢出17項,檢出污染物中除常規指標中肉眼可見物、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外,其余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II類標準;毒理學指標除氟化物外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II類標準,通過與對照點相比,地下水超標污染物除硫酸鹽外,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氟化物均為對照點大于地塊內檢測點位,且超標污染物不屬于本地塊及周邊地塊特征污染物,主要與當地水文地質條件有關。
工作組在對地塊及周邊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及對地塊內土壤及地下水情況進行檢測分析工作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東營魯寧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東新城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綜上,本地塊滿足第一類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符合安全利用要求,無需進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階段。